叶书越看越喜,手提枪尾,稍一旋身,冷锋寒刄就已经透出一阵寒风,如电疾刺,稳稳停在叶书眼前半空。
“好枪!好枪!”
三十余斤的长枪,正合适叶书使用,足以纵横沙场,应对天下豪杰了!
先前,叶书手里破铁枪,使用时还要留力五分,以免枪断后,为敌所乘,用来锤炼本领倒还可以,真要对上那些隋唐猛将,那就是在找虐。
此时手里拿着冷锋寒刄,叶书再无顾及。
一身经历数个剧情世界,杀了数百上千人练出的本事,尽数藏在这一枪里,气象顿见不凡!
李世民眼前一亮,暗道自己失了眼。
这样的枪术,也就比自己手下,甚至有“英雄岂可无兵甲”的玉成心理。
但要是再拿马槊,就显得过分,除非叶书卖身,认主李世民了!
李世民也终于图穷匕见,一脸热切道:“将军若能助我建功立业,为李唐一统天下,安定百姓,这马槊只不过是微末之礼,将军但有所求,世民无不应允!将军也可建功立业,光耀门楣,岂不是两全其美?!”
认主?
叶书认真想了想,问了问自己的内心,是不是愿意为无数的便利,去认人为主,哪怕自己随时可以骗了东西离开,只是口头上认主。
心里,出现了两个回答:
“跳出三界外,不在五行中的人,怎么能认人为主,给人当鹰犬?不如直接离开,这些东西,早晚有办法得到!”
另一个回答,就霸道许多了:
“想要,那就凭自己拳头去抢,认主什么认主!还不如趁着李世民在跟前的机会,直接抓住他,抢他娘的!”
叶书想了想,觉得这两个想法,都不是自己本心。
因此,他从戒指里,拿出一个《狂蟒之灾》里得到的,当地土人自制的木头边的望远镜,递到李世民跟前。
“这是……”李世民迟疑道。
叶书说了使用方法,示意他出去试试。
片刻后,李世民满脸震惊的走了进来,看向叶书的眼中,已经满是火热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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